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并委托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股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股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 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股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规定通过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三、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五、其他事项